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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P项目SSU流程须知

时间:2024-10-23


尊敬的研究者/CRA们:

GCP机构办公室整理了SSU流程中所需注意的事项,请在项目立项前认真阅读:

一、调研

CRA提前至少3天和机构办联系,确认调研时间,以便机构做好专业科室衔接,做好调研所需资料的准备。

二、立项

1. 立项电子资料递交:请先将电子版发至机构邮箱syygcpjg@163.com,机构办老师将先进行预审,尽量减少纸质版递交错误。

2. 纸质资料递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城北上街120号 门诊医技楼五楼6区GCP办公室。(递交资料前请预约

3. 立项资料:请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做好纸质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工作。

4. 药物管理:根据项目需要,请联系机构药物管理员确定药物管理方式。

5. 第三方人员备案:无论是CRA还是CRC,都请在本中心产生签字文件前完成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 派遣函(公司鲜章)

(2) GCP证书(非公司发放,5年以内)

(3) CRA/CRC承诺书

(4) 个人简历

三、伦理审查

请收到机构立项通知函后,向医院伦理委员会递交审查申请。(徐老师、谢老师028-85756315)

四、合同签订

1.取得项目在本院的伦理批件后,根据申办方/CRO洽谈的各项职责、义务和费用等,共同协商起草临床试验合同(建议使用本机构临床试验合同)。双方无异议后,提交双方审批流程后签字盖章。

2.合同在主要研究者与申办方双方签名,申办方盖章后递交机构办公室,由医院法人签署并医院盖章。

五、启动会前需完成:

1合同签署完成.

2首付款已转账(请提供付款凭证)

3药物以及其他物资全部就位

4完成启动前质控

完成以上步骤后,可与专业组和机构办预约启动会时间。

启动会前/时需要递交:

1《检验检查项目清单》,需专业组研究者审核通过,如果后期有增补,也必须递交(可以是电子版)

2)研究者清单

六、试验期间事务性工作

1.开具发票:转账后请联系机构老师进行开票,申请时请注明:

1付款凭证

2开票信息

3注明普票/专票,未注明按照普票开票。

2.受试者补助申请:《受试者补助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受试者签名确认。附上受试者身份证、银行卡、知情同意书签字页复印件。按人员理好,不要装订

七、联系方式:

1)冯老师:13550088291,负责项目接洽;项目管理项目质控;正常值范围发放;设备检定证书发放发票开具

2)李老师:17882083850,负责项目接洽;项目管理;项目质控。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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