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研究者/CRA们:
GCP机构办公室整理了SSU流程中所需注意的事项,请在项目立项前认真阅读:
一、调研
请CRA提前至少3天和机构办联系,确认调研时间,以便机构做好专业科室衔接,做好调研所需资料的准备。
二、立项
1. 立项电子资料递交:请先将电子版发至机构邮箱syygcpjg@163.com,机构办老师将先进行预审,尽量减少纸质版递交错误。
2. 纸质资料递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城北上街120号 门诊医技楼五楼6区GCP办公室。(递交资料前请预约)
3. 立项资料:请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做好纸质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工作。
4. 药物管理:根据项目需要,请联系机构药物管理员确定药物管理方式。
5. 第三方人员备案:无论是CRA还是CRC,都请在本中心产生签字文件前完成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 派遣函(公司鲜章)
(2) GCP证书(非公司发放,5年以内)
(3) CRA/CRC承诺书
(4) 个人简历
三、伦理审查
请收到机构立项通知函后,向医院伦理委员会递交审查申请。(徐老师、谢老师028-85756315)
四、合同签订
1.取得项目在本院的伦理批件后,根据申办方/CRO洽谈的各项职责、义务和费用等,共同协商起草临床试验合同(建议使用本机构临床试验合同)。双方无异议后,提交双方审批流程后签字盖章。
2.合同在主要研究者与申办方双方签名,申办方盖章后递交机构办公室,由医院法人签署并医院盖章。
五、启动会前需完成:
(1)合同签署完成.
(2)首付款已转账(请提供付款凭证)。
(3)药物以及其他物资全部就位。
(4)完成启动前质控。
完成以上步骤后,可与专业组和机构办预约启动会时间。
启动会前/时需要递交:
(1)《检验检查项目清单》,需专业组研究者审核通过,如果后期有增补,也必须递交(可以是电子版)。
(2)研究者清单
六、试验期间事务性工作
1.开具发票:转账后请联系机构老师进行开票,申请时请注明:
(1)付款凭证
(2)开票信息
(3)注明普票/专票,未注明按照普票开票。
2.受试者补助申请:《受试者补助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受试者签名确认。附上受试者身份证、银行卡、知情同意书签字页复印件。按人员理好,不要装订。
七、联系方式:
(1)冯老师:13550088291,负责项目接洽;项目管理;项目质控;正常值范围发放;设备检定证书发放;发票开具。
(2)李老师:17882083850,负责项目接洽;项目管理;项目质控。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
四川大学
GCP机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