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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P项目SSU流程及后续工作须知

时间:2024-11-11






尊敬的研究者/CRA们:


GCP机构办公室整理了项目开展前、中流程中所需注意的事项,请在项目立项前认真阅读:

一、调研

请CRA提前至少3天和机构办联系,确认调研时间,以便机构做好专业科室衔接,做好调研所需资料的准备。

二、立项

1.立项电子资料递交:请先将电子版发至机构邮箱syygcpjg@163.com,机构办老师将先进行预审,尽量减少纸质版递交错误。

2.纸质资料递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城北上街120号 门诊医技楼五楼6区GCP办公室。(请提前预约,并递交立项审查费凭证)

3.立项资料:请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做好纸质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工作。

4.药物管理:根据项目需要,请联系机构药物管理员确定药物管理方式。

5.第三方人员备案:无论是CRA还是CRC,都请在本中心产生签字文件前完成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派遣函(公司鲜章)

(2)GCP证书(非公司发放,5年以内)

(3)CRA/CRC承诺书

(4)个人简历

三、伦理审查

请收到机构立项通知函后,向医院伦理委员会递交审查申请。(徐老师、谢老师028-85756315)

四、合同签订

1.取得项目在本院的伦理批件后,根据申办方/CRO洽谈的各项职责、义务和费用等,共同协商起草临床试验合同(建议使用本机构临床试验合同)。双方无异议后,提交双方审批流程后签字盖章。

2.合同在主要研究者与申办方双方签名,申办方盖章后递交机构办公室,由医院法人签署并医院盖章。

备注:合同完成签订后,方可运送药品、物资等。

五、启动会(详见“启动会流程须知”)

六、试验期间事务性工作

1.开具发票:转账后请联系机构老师进行开票,申请时请注明:

(1)付款凭证

(2)开票信息

(3)注明普票/专票,未注明按照普票开票。

2.质控(详见“机构质控流程须知”)

3.受试者补助申请:《受试者补助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受试者签名确认。附上受试者身份证、银行卡、知情同意书签字页复印件。按人员理好,不要装订。

七、联系方式:

(1)冯老师:13550088291,负责项目接洽;项目管理;项目质控;发票开具。

(2)李老师:17882083850,负责项目接洽;项目管理;项目质控。

(3)胡老师:18980076556,负责药品管理;药品接收。

(4)李老师:17394975197,负责检验项目正常值范围发放、室间质评证书发放。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

GCP机构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