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商业及生产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此次新药申报原则如下:
(1)属于“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http://scyz.sc.gov.cn/)挂网品种。
(2)符合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政策,并提交药品本位码(以869开头)。
(3)遵照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4)同一申报企业限报2个品规,若超额申报,所有申报视为“无效”。
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
我院已有“一品两规”的品种,或与在院药品质量或价格层次相同者,不再接受申报。
2、各申报单位请按附件1(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包括: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3)、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
3、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4、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 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医院六区一楼药学部办公室;联系人:肖老师: 85614930。
5、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6、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7、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备注:
本次只接收国家基本药物或国家谈判药物。以下四类不属于本次接收范围。
1.中成药的申报;
2.抗菌药物的申报;
3.营养类药物的申报;
4.肿瘤类药物的申报。
成都市
四川大学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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