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计量器具应该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周期检测,检测不合格或未按照要求进行检测的计量器具不能使用。按照相关要求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测也能更加充分的保证诊疗质量和安全,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院拟进行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政府采购前期市场价格调研,具体事项如下:
1. 满足附件1的要求。
2. 报价符合市场规律。
3. 资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提供附件1内相关设备的检测资质、报价单(按照附件1 项目顺序进行报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与其它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报价单位法人授权书。医院将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
4. 递交资料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5. 递交资料及邮寄时间:2024年04月23日—2024年04月25日(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邮寄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
6. 现场递交或邮寄资料地址:成都市医学设备维修组(东二门)
7. 联系电话:028-85794045
附件1:计量检测服务采购需求
附件2:报价单模版
请自行下载附件: